湖南省茶叶学会关于湖南省“潇湘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茶叶学会关于湖南省“潇湘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
公告通知
各市(州)茶叶学(协)会、省直单位学组、各理事单位、各位理事:
为进一步推动湖南省茶叶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提高湘茶品牌的影响力与市场渗透力,并在适当时候重新认定“湖南十大名茶”,我会已发布“关于湖南省第一届‘潇湘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现将此次评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潇湘杯”名优茶评比活动征集范围
(1)送样单位至少具有100亩以上生产茶园和加工设备设施,通过QS认证;送样产品为年产量在500公斤以上且有一定市场销量的成熟商品茶。
(2)样品征集茶类分五类:绿茶、红茶、黑茶、黄茶及其它茶类。其它茶类主要包括乌龙茶、白茶、花茶、再加工茶、茶制品等,将归并为一大类进行评比,其中具有鲜明品质特色和创新意义的产品,授予“年度创新产品奖”。
(3)样品数量:每个参评茶叶样品500克(建议分装成100克一包,用铝箔袋封装,方便存取和保鲜),同单位同茶类同花色只收一个茶样。
(4)严禁购买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参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征集要求
(1)为了克服以往名优茶评比与市场实际情况脱节的弊端,要求送样单位选送的参评茶样必须是已经具有一定市场销量的成熟商品茶。
(2)申报材料:送样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评报名表(见附件1。用正楷字或打印)。申报材料须附上注册商标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等。绿色食品茶、有机茶须附绿色食品茶或有机茶颁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如已制定企业标准的,请在报名表上填写企业标准代号。有意参加评比者,请于2016年6月1日前将报名表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寄到湖南省茶叶学会办公室。
(3)送(寄)样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第11教北623室,湖南省茶叶学会。邮编:410128
联系人:肖文军、牛丽
电话: 0731-84618080;
13975178245(肖文军)
13873142940(牛丽)
E-mail:260122288@qq.com
样品可邮寄或派人直接送达(邮寄时请用无异味的铝箔袋密封,注意防潮,外加坚固外包装,切忌用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物品包装,以防异味污染。样品请注明“潇湘杯名优茶评比”字样。)
三、时间安排
(1)送样时间:2016年6月1日以前;
(2)评比时间:2016年6月20前组织国内相关专家进行评比。
四、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将从“全国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审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赛样品进行感官审评。
(2)省茶叶学会将委托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感官审评入围的茶样进行农残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获奖。
(3)本次评比设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比例由根据参赛茶样的总体水平而定,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单位,由省茶叶学会颁发奖牌和证书。连续3届参赛并获奖者,方有参与新的“湖南十大名茶”的评选资格。
(4)有机茶、机制名茶生产的名优茶参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奖。
五、参评费用
(1)评审费用
每个参评茶样收取1000元的专家评审费用。可银行汇款,也可邮汇。款到后即开统一收据。
开户行: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东岸支行合平分理处
帐 号:8008 1090 0011 7363 7012
户 名:湖南省茶叶学会
(2)样品检测费
参评茶样和获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茶叶)质量安全要求。感官审评入围的茶样将统一由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农残检测(按GB2763-2012要求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送样单位承担,由省茶叶学会代收后统一与检测单位结算,具体金额待与检测单位协商后另行通知。
六、获奖茶样和企业宣传
(1)获奖茶样将在2016年湖南省茶叶学会团体会员会议等会议上进行展示和推介,并举行颁奖仪式;
(2)获奖茶样将有机会获得湖南省茶叶学会品牌推荐,以及湖南省茶叶学会微信公众号宣传(公众号“湖南省茶叶学会”);
(3)邀请新闻媒体对评比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获奖结果及获奖企业将通过中国茶媒体联盟成员开展多种媒体立体宣传(如茶语网、湖南卫视茶频道等);
(4)《茶叶通讯》杂志作专题报道。
七、其它
请各市(州)茶叶学(协)会和有关单位协助组织茶样,对组织20个以上茶样参评的组织单位,将设“优秀组织奖”以示奖励。
备注
请于6月1日16:00前报送电子版至湖南省茶叶学会办公室,并邮寄纸质版材料。时间较紧,请尽快办理。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