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迎来新国标
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迎来新国标
9月3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新标准于2021年3月3日发布,现已完全代替GB 2763—2019版本标准。至此,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突破1万项,2021版GB 2763对标“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科学设定残留限量,突出高风险农药和重点农产品监管,更大范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05年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开始发布,茶叶质量安全执行GB 2763—2005《食品中污染物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2—2005《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在这两个国家标准中涉及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有9种,铅和稀土各1种。
随后,在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了茶叶中48项最大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于2020年2月15日,该标准替代了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茶叶中65项最大的农药残留限量。
此次实施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
从茶叶中的农残限量趋势来看,由GB 2763—2005规定的9项,到GB 2763—2012中的25项、GB 2763—2014中的28项、GB 2763—2016和GB 276 3.1—2018中的50项、直到GB2763—2019中的65项。本次GB 2763—2021,涉茶限量指标达106项,增加了41项,增幅达63.1%。
新标准与GB 2763—2019对比,主要有三大变化:
首先是对涉茶项目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分为“饮料类:茶叶—本级分类”和“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其中,饮料类:茶叶—本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增至70项,占涉茶项目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总数的66%;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增至36项,占涉茶项目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总数的34%。
其次,新标准中新增的茶叶—本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有6个项目,另,将三氯杀螨醇从茶叶—本级分类调整至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新增的饮料类—继承上级分类的农药残留限量包括胺苯磺隆等35个项目。
第三,从106项涉茶限量指标来看,总体限量值低,其中,限量值在0.05mg/kg及以下的指标有53项,部分农药限量值与相应检测方法的定量限相当,突显了对茶树禁用农药的监控。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在97%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是,在农业生产以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的基本国情面前,必须采用多方面的手段,提高科学用药技术,维护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充分发挥农药登记的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农药产品结构。加快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控制低水平重复生产,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生物农药和特色小宗农作物的登记。
二是大力推动绿色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生态友好型的农药和剂型,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将目前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逐步替代,同时,大力推广替代农药的植保措施,包括推广使用天敌生物、灯光诱杀等物理手段和昆虫信息素诱杀、迷向等。
三是加强高效安全科学施药技术培训。大力培训农民和基层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技术,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减少滥用农药现象,提高防治效果并降低农药用量。
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发展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药使用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使农药的施用更加符合病虫害防治的规律要求,达到更好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目的。(资料来源:茶周刊)